一、产检费用报销
产检费包含在生育医疗费用中,产检时可以直接刷医保卡在医院结算。
按医院等级划分,产前检查费可以报销300元(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
二、生育津贴线上办理
为优化生育津贴办理流程,生育津贴已开通“即申即享”服务,即在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分娩、中止妊娠)时,医保系统自动获取生育相关信息计算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生育津贴后发放给参保人员本人,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人无需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线下生育津贴申报。
同时,为了生育津贴能顺利拨付,重庆市市民可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的“医保待遇银行账户信息确认”中,确认银行账户信息是否准确。
需注意的是,在女职工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医保缴费未满6个月,或出现参保人员中断缴费的情形(如女职工离职等),生育津贴“即申即享”信息推送会不成功,无法自动生成生育津贴支付业务,需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线下申报生育津贴支付业务。
此外,若市民个人银行账户信息获取不成功或银行账户信息错误,则需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修改维护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后才能再次申请拨付。
核实银行账户信息操作步骤
点击“服务大厅”根据提示登录账号(医保电子凭证登录)
点击“服务”
在“业务办理”中选择“医保待遇支付账户信息确认”
核实银行账户信息是否准确
生育津贴申领进度查询操作步骤
点击“服务大厅”根据提示登录账号(医保电子凭证登录)
点击“服务”
在“个人查询”中选择“生育津贴即申即享进度查询”进行查询。
三、生育津贴线下办理
(一)正常生育
1.《生育服务证》;
2.《出生证》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出院记录原件(内容包括出入院时间、详细的诊疗经过和出入院诊断,有医院签章);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工流产、宫外孕报销
1. 住院:生育服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记录原件(内容包括出入院时间、详细的诊疗经过和出入院诊断,有医院签章)。
2. 门诊:生育服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门诊全部病历(可见末次月经或停经时间)和手术记录,将手术当日票据。
(三)人工流产、安(取)环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不符合生育政策无津贴)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门诊全部病历(可见末次月经或停经时间)和手术记录,将手术当日票据。
(四)注意事项
1. 线下提交资料时间在产假结束后90天内。
2. 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和出院记录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南岸区生育保险科咨询电话:62835113
学校工资保险科咨询电话:62649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