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四批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3〕292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相关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自愿推荐,不限名额,请大家尽量组织申报。
二、推荐要求
(一)在渝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当然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四个一批”人才(以上均包括青年项目)经本人申报认定后当选,不占推荐指标,请各单位组织满足该条件的人选积极申报。
(二)申报人不能同时申报带头人与后备人选,已获学术带头人不再申报,已获得后备人选的可以申报带头人。
(三)学术技术类的推荐主要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申报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有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4.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对象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后备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其他条件。
1.学术技术带头人。
(1)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是我市某一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的奠基人或开拓者,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居全市领先地位。
(2)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才能与组织、管理能力,能开辟本学科、专业新的发展方向,能带领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保持和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善于提出重大课题和思路,善于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到岗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及其他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
2.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1)具有本学科专业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对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向有一定的预见性;具有本学科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和发展动向,知识面宽,思维活跃,发展潜力较大。
(2)主持或主研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的学术、技术项目,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取得了专利成果;或撰写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或在省(部)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过多篇有重要学术、技术价值的论文,并在国内外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协同攻关。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到岗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及其他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8月25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件(包括《申报表》和《推荐一览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另送1份《申报表》和《一览表》纸质件(本人签字)至明德楼A418室。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鲁兴林
电 话:62652439
邮 箱:479348152@qq.com
附件1 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申报表
附件2 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情况一览表
附件3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人事处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