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
发布通知:
通过校内OA系统发放书面工作通知,同时通过人事处主页发布通知。
办理依据:
1.当年工作通知
2.《重庆交通大学关于印发《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交大〔2023〕210号)
3.《重庆交通大学关于印发《教育教学类项目及成果分级认定办法》的通知》(交大〔2023〕211号)
4.《重庆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成果及社会服务分级认定办法》的通知》(交大〔2023〕209号)
宣讲政策
人事处召开当年职称申报培训工作会,做好职称政策宣传、解答、申报指导和培训工作。
个人申报
申报者通过学校职称评审系统在线申报,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应申报材料。
单位审查及评议
推荐单位审查申报材料,并召开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议推荐小组会议,对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履行职责情况、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进行综合评议,并在本单位公示申报材料。
学校审查
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成立职称评审工作专班,按照职能分工对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及时提交审核结果。
学科组评议
学校各个学科组进行评议
委员会审议
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
公示结果
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审核、处理
聘用上岗
公示期满,学校按规定程序对当年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