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4〕8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启动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高等学校在职和拟聘的教学人员。
在我市已办理居住证,并在市内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纳入认定范围。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语文等相关专业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合格。根据我市教师资格体检规定,申请人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五)持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六)经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小组综合测评,教育教学能力合格。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上述认定条件(三)、(六)不作要求。
三、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2024年10月11日- 10月22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清单(附件)顺序制成PDF格式电子文件于10月28日至11月1日到明德楼418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携带白底1寸免冠登记照1张,须与网上填报时提交的电子版为同一个底版。
体检安排
申请人带上身份证和一张1寸证件照于10月28日前到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且在2023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5日有效期内的可不用体检。
教育教学能力考察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时间及地点:学校将根据认定条件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按照《重庆交通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及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不要出现漏报现象,以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请认定教师务必加入QQ群759740808,以便及时了解最新信息。
(二)申请人可提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熟悉需准备的材料和系统填报步骤,预留充足的填报时间;若申请人在登录过程中遇到无法明确识别的问题,建议先通过访问网页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栏目,以获取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考试形式选择:需统一选择为“非国家统一考试”
(四)任教学科选择:需填写至最后一级(不能选择大类进行认定)
(五)申请地类型选择:需统一选择为“任教单位所在地”
(六)认定机构选择:“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确认点选择:应为对应的任教高校。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老师 王老师 兰老师
联系电话:62652439
附件:申请人提交材料明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