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吴福-振华交通教育奖励专项资金第八次奖励工作的通知》(人教教培〔2021〕258号)文件要求,我校拟推荐 “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教师奖”候选人2人,“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学生奖”候选人1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
1.“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教师奖”,评选对象为交通运输类专业的中青年优秀教师,候选人需热爱教育工作,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教学方法先进、特色鲜明、成果显著,深受学生爱戴。奖励标准每人5000元。
2.“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学生奖”,评选对象为交通运输类专业的普通在校学生,候选人需热爱所学专业,品学兼优,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奖励标准每人3000元。
二、推荐名额
结合评选条件,“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教师奖”候选人由各学院(部)在符合参选专业的范围内至多推荐1名教师;“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学生奖”候选人由各学院(部)在符合参选专业的范围内至多推荐1名学生。
三、材料报送要求
“优秀教师奖”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科,“优秀学生奖”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各单位于9月13日前将纸质件申报表(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报送相应部门,电子件发至相应邮箱。
四、联系人
人事处:邱宇,电话:62652439,邮箱:409347523@qq.com
学工部:黄梁,电话:62652739,邮箱:21544761@qq.com
附件:1.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教师奖申报表
2.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学生奖申报表
人事处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