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教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重庆市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2021-2025年)委员的通知》(渝教职成函〔2021〕16号)要求,我校将开展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熟悉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深厚的阅历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职业院校、本科高校、研究机构或行业企业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一般要求副高级以上职称。
3.自愿加入行指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主任委员(单位)基本条件
行指委实行主任委员单位负责制,主任委员人选由主任委员单位推荐。
1.主任委员单位原则上应为教育部“双高计划”学校、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级优质高职院校;或国家示范中职学校、国家重点中职学校、市级示范中职学校、市级高水平中职学校;或市级行业部门、市内大型知名企业、市级行业协会等。
2.主任委员单位在相关专业领域实力强,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成果丰富,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3.主任委员单位能够为行指委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和一定经费保障。
4.主任委员建议人选除应符合委员基本条件外,还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较高的威望、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附件2、附件3(详见市教委文件),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5点之前报送人事处418室(纸质件:附件2、附件3报送一份,附件2要求贴2寸近照,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电子件一并发送至409347523@qq.com。
联系人:王老师、邱老师
联系电话:62652439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重庆市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2021-2025年)委员的通知》(渝教职成函〔2021〕16号)
人事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