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巴渝学者讲座教授青年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1〕13号)《关于印发巴渝学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渝教人发〔2019〕23号 )等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相关申报推荐工作。
一、遴选条件
(一) 讲座教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应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取得同行公认的成就。
3.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等学校工作1个月以上,最长不超过6个月;或按任务折算达到相应工作量。
(二)青年学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应受聘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应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在受聘高校全职工作。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市级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的市内高校人选,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二、推荐名额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择优推荐,对于具有博士点的学院,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分别可以推荐1~2名,其他学院(部)可以推荐1名,其中我校3个市级“双一流”建设学科可单列各推荐1名,不占学校指标;面向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市外高校推荐全职引进青年学者人选不占学校推荐指标。请各单位于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详见市教委通知附件: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清单,推荐报告由学校统一提供,汇总表学院签字盖章)纸质件和电子版交人事处人才科(明德楼A栋418室)。
联系人:王礼刚 邱宇
电 话:023-62652439
邮 箱: 409347523@qq.com
附件:1. 市教委申报通知(渝教人函〔2021〕13号)
2. 巴渝学者计划管理办法(渝教人发〔2019〕23号)
人事处
2021年4月6日